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更让我不解的是,大胡子对记者说方湄之所以到云南去采风,是小粉桥公司的安排,是为了下一张唱片的创作寻找灵感。我想,这固然是大胡子无奈之下的缓兵之计,作为朋友,可以理解。但他对方湄的行动这样解释,还是多少让我感到有些不快。大胡子还说,上次邀请旅美小提琴家周佳音小姐回国演出取得巨大成功,在不久的将来,他还准备把方湄推介到国外去演出,而且,将聘请国内顶尖的民乐高手为方湄的新唱片配器,对了,这张唱片现已决定以翻唱中国各地的民歌为主,目的就在于向世界介绍,传播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的传统文化。
他妈的,我想,大胡子的脸皮还真厚。
我觉得这纯粹是瞎扯。
但是我的结论下得太早了。这篇文章里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大胡子居然还真的背着我找到了方湄。
半个月后,当我接到云南的那个记者朋友转来的方湄的来信时,我还没有看完就明白了大胡子对记者说的那些是真的。如果不是怕方湄反感,他甚至亲自去找方湄也有可能。方湄对我说,尽管她有些内疚,但还是再次拒绝了大胡子的邀请。她告诉我,因为她已经找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过去的那些,就让它成为过去吧。
55
在信中,方湄解释了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和我联系的原因,因为她所在的山村太偏僻,电和电话都没有,邮差半个月才来一次,再加上她刚来,有许多事情需要打理,所以就没有及时和我通信。
她对我说,这里的孩子和村民都很喜欢她,经常给她送吃的东西,虽然那些东西很难吃。在描述了一番自己的日常生活后,她忽然笔锋一转,告诉我离她所在的村庄不远的另一个村子里,竟然有一座用石头砌成的小教堂。据说,这还是在19世纪末由法国的传教士建成的,除了那些石头和脚下的土地外,里面从流光溢彩的彩色玻璃到至今仍保存完好的地砖,还有十字架什么的,都是从法国千里迢迢运到昆明,再用马驮到这里的。也许是因为有了这座教堂,这里的村民有很多都信仰基督教,这让她感到既新鲜,又好奇。所以,有时候在星期天的早上,她也跟着村民一起到教堂做礼拜。
“前天,”她在信中写道,她的字还是像以往一样,没有一点进步,歪歪扭扭的,很难看。“我在教堂里听牧师布道,他说的是本地的土话,你知道,开始的时候我老是不习惯,老是想笑,我原来以为上帝的使者应该说普通话才对。可当他讲到《圣经》里哥林多前书中谈爱的一段经文时,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真的,不是我脆弱,就是情不自禁。我好像长这么大,才第一次听见如此美好的劝慰,这些话像羽毛一样温柔地触动了我的内心,真的,不怕你笑我,我竟然不知何故泪流满面。”
读到方湄信中的这些话,我感到有些难以置信,因为我不清楚为什么仅仅是一段话就能让她如此感动。过去我也和方湄去过上海的一些教堂,有一年的圣诞节我们还一起在教堂过的,我们听唱诗班唱诗,听管风琴奏出的浑厚的音乐,在圣诞到来之时互相问候、祝福。可我还从未听她像这次一样激动,我们在那次圣诞从教堂里领到的那本黑皮的《圣经》至今仍然放在我的书架上,从来没有翻阅过一遍,根本不知道方湄所提到的哥林多前书中的那段话是什么内容。
琴声只献陌生人(9)
我让自己想,什么样的话才能让我如此感动。可我想了一下午,也没想出来。
下班后,我被几个朋友拉到一家闹哄哄的酒吧打了很长时间扑克牌,又喝了不少啤酒,一直弄到很晚才回去。也许是因为在今天知道了方湄的消息,有些高兴,每次,我都抢着喝酒,竟然不知不觉就喝多了。最后他们把我扔到了出租车的后座上,让一个朋友把我送回了家。他可能也醉得不行,把我架到床上后,也不管我就摇晃着向门外走去。这时我突然想起来方湄在信里提到的那段《圣经》的经文,想叫他把我的那本《圣经》拿给我,可我的舌头大得厉害,怎么也说不出话来。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砰的一声把门关上,离开了我。
半夜,我醒了过来,感觉自己渴得厉害,喉咙也干得很。我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拍了拍自己发疼的后脑勺,压住醉后从胃里涌上来的恶心,摸到厨房的水龙头边喝了半肚子的自来水。
窗外,喧嚣了一天的街道已经静了下来。路灯发出昏黄色的灯光。奇怪的是,我居然还能清清楚楚地看见马路上被无数的车辆磨出的发亮的车辙印。我想我大概是酒醒了。可一转身,还是恶心得差点想呕吐。我好像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喝这么多了。甚至,比上次见到周佳音还要喝得多。
我慢慢走到书架前,打开桌上的台灯,把它举起来在书架上堆得乱七八糟的书中间去找那本《圣经》。真是可笑,我竟然买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书,《陈氏太极拳》《股市胜经》《国际象棋初步》《大众川菜》《存在与时间》《辛格小说选》《肉蒲团》《中国地图册》《日常疾病诊疗法》《精神分析引论》《美国流行歌曲101首》《恶心及其他》《吹牛大王历险记》《王尔德童话选》《二战常规兵器大全》等等。
这是我的书架吗?我问自己。这些书真的是我买的?我不是不炒股票吗?那么这本《股市胜经》是什么时候买的呢?
我一手举着台灯,一手把这些书一本一本扔到地上,最后在书架的最底层找到了那本《圣经》。我疲惫地把它拿出来,转身坐到桌子前,我用手了拂掉了上面的灰尘。慢慢地翻到了《新约》的哥林多前书。我马上明白了方湄被感动的那一段话,也即《爱的颂歌》。我轻轻地翻动书页,默默地看了起来。
我现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们。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
这段话使我想起方湄的困惑,它是如此真切和具体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方湄所走过的道路也像一卷地图一样缓缓地展开。我感到自己正吃力地在这幅地图上行走,足迹纷乱,前路漫漫。在刹那间,我似乎变成了方湄,正在云南翻越山岭和溪谷,忍受干渴和日晒,疾风和暴雨。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读到这里,我忽然听见有人在跟着我喃喃自语,我闭上嘴巴,声音立即停了下来。我往身后看了看,除了我的影子外,没有别人,这才明白,原来是我不小心读出了声。我继续接着读。
爱是永不止息。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讲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来到,这有限的必归于无有了。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
我用双手来回抹了一下脸,凝神沉思了一会儿。我觉得自己的面孔不仅早已模糊,而且早就变得难以入目。何止是只把孩子的事丢弃了呢?我不禁叹息了一声,站起来找了一支烟点上,在屋子里走了几步。等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后,我重新坐到桌子前,坚持着把最后一节读完。我刚才没注意,以为剩下的文字还有很多,但其实,这最后的一节只有一句话。
如今长存的有信,有望,有爱;
虎魂 少年之烽火岁月 风骚女秘书 霍乱时期的爱情 自由 中庸处事智慧 作者:何者明 时空游魂 斗罗大陆{ ,无错 人生之族 永恒的传奇 魔盗 白素全集 变成有钱人并不难 捉奸记 (1-17章) 作者:了了了 清代宫廷艳史 跨一步,就成功 中国后妃列传 推倒魅帝(父子 两攻一受 腹黑) 网游爱情故事 男扮女装去"猎艳"(全本)
莫谦冽!别以为你亲手设计了一条裙子送我,我就是你的人了!你就能对我管这管那的了!你又不是我老公!男人一把捉住女孩的手腕如你所愿,我们现在就去领证。五年前,因为一句气话,她和矜贵高冷如帝王般的男人结了婚。结婚一周,她就被闺蜜所害,掉下了悬崖五年后,她涅槃归来,假装失忆,扮猪吃虎,誓要让当初陷害她的人,血债血偿!唯独对那个男人,她至真至信。莫太太,你这五年是怎么过的?天天想我的老公。莫太太,现在你回来了,最想做什么?把老公摁倒,让他第二天起不来!莫谦冽老婆,你把我的词全抢了(1V1绝宠文)如果您喜欢新妻上线莫少掠妻很强势,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游方道仙简介emspemsp关于游方道仙龙虎相交,丹成九转,我有道剑一柄,弑仙屠神。一剑腹中藏,一气居祖山。一言惊风雨,一剑诛鬼神。这是一个小道士寻仙访道的故事。新书仙庭封道传!书友群302565465无门槛正版群573259707须500粉丝值以上封仙VIP群紫霄宫337599684全订作者任意一本已完结作品,或执事粉丝以上...
亲手毁掉一个豪门简介emspemsp底层小人物李风居然重生在一个豪门少爷身上,前世吃尽了苦头,这辈子李风决定好好享受人生更☆多☆章☆节woo18vipWoo18vip...
小炮灰的亲娘被出轨渣爹算计净身出户,岁一能接受没有父母,但绝不能接受家产没她的份儿!于是孝顺的她把渣爹跟小三儿送上了社会版头条,后来渣爹一家就被净身出户了。岁一的妈妈再婚了,后爹家有大小三个拖油瓶。二油瓶继哥是个笑面虎,外表温润如玉,内心反正岁一知道他不是啥好东西。三油瓶继姐人倒是怪...
腹黑总裁娇妻乖乖入怀简介emspemsp关于腹黑总裁娇妻乖乖入怀老公出轨闺蜜,闺蜜和婆婆用毒鼠强毒死了楚儿。一朝崛起,复仇渣男贱女,当然还有那个重男轻女的婆婆。饶命?当初你们可曾饶过我爸和楚儿?为仇恨迷失双眼,猛然清醒,幸福一直就在身边。追更win10menwoo18vip...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