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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第2页)

“有点道理。”她拿起酒瓶,回头看了看我。“来一点?”

我看了看表,时间已经真的不早了。如果我们再谈下去,就是谈到天亮也不会有个结果。我再次向周佳音告辞。“不了。我得回去了。”

“真走?”

“这次是真的走。”我笑了。

“是不是觉得我老了,没有魅力了。”她笑着说,有点半真半假。

“哪里,再不走,我还怕自己挡不住你的魅力,又要犯错误。”我边说边向门口走去。“怎么样,能不能吻我一下?”

“吻你?为什么?”她有些惊讶。

“还我当年那一吻。”我一本正经地说。

她终于反应了过来,一下笑了,走过来轻轻地搂住我的脖子,把她潮湿的带着清冽酒香的嘴唇贴到了我的嘴唇上。

在吻我的时候,她的眼泪突然流了出来。

我也生平第一次在和女孩接吻时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54

星期天,我用钥匙打开了方湄的房门,虽然是上午,天气也很好,可里面的光线朦胧而黯淡,似乎所有的东西都蒙上了一层灰。我走到窗口,把每一个窗帘都刷刷地拉开,然后把窗户也一扇扇地打开。新鲜的空气和阳光一下扑到了这个自方湄走后就再也没有开启过的房间里。

屋里的家具和衣物还一如原状,显得非常凌乱,一切都还像她前几分钟才离开一样。我开始整理她的房间,把扔得满地都是的衣物逐一归类,把每一个抽屉都推回原位,关上敞开的柜门。在一个抽屉里,我看见了她曾使用过的几部手机。

我打开其中最新的一只,信号在手机的屏幕上一下跳了出来,我原以为方湄会带着它去云南,没想到却被闲置在抽屉深处。

东西整理好后,我把地板拖了一遍。接着,把所有的水龙头都扭开,放了一会儿水,因为长期没有使用,水管里的流出的水都发黄了。

然后,我在房间里走了一遍,就像是在欣赏一件自己亲手做成的东西一样,感到对每一个细节都非常满意。我找到收音机,把它调到调频台的音乐频道,一边听,一边趴在窗台上一口一口地喝啤酒。

下面的苏州河在无声地流淌,河里漂浮着几条拉沙的小船,对面又崛起了许多新的高楼,而那些陈旧的建筑也都重新刷上了一层涂料,似乎也像换了一身新衣服一样重新出现在眼前。有几幢楼,我都几乎认不出来了。

我以为我会在空中看见那只一天到晚在外滩一带飞来飞去的飞艇,可一直到黄昏时分,我也没看见它的影子。倒是不知不觉中把冰箱里剩下的几听啤酒都喝光了。晚上,我把被褥铺在地板上,打开电视机,看体育频道播出的一场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的录像,看完后,又换了个频道,看一个油嘴滑舌的家伙炒一道菜,这家伙明显心不在焉,而且刀功极差,切的姜片厚得像个烧饼,看到这里,我真想像古代的暴君一样把他的舌头割下来做个凉拌口条,不过转念一想,这小子兴许本来对这档节目就不感兴趣,就像有时候读者看到我的文章难免也会产生把我的手剁掉做成椒盐蹄花的念头一样,也就算了。但我还是在电视前坚持到了最后,一直到所有的节目都结束了才倒头睡去。

这一天,只是开始。以后每星期,我都会在周末一个人跑到方湄这里休息。我在这里好像感到比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更自由自在。而且,我还有一种和方湄在一起的感觉。这当然是不真实的。因为,方湄还是什么消息也没有。这样想,我只不过是让自己心里好受一点罢了。

终于有一天,我在心里想,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和方湄联系一下呢?我把单位里的那台照相机带回方湄的房间,然后架好三角架,给自己拍了一些照片。比如,我在厨房炒菜的照片,边听音乐边喝啤酒的照片,把脚跷在桌子上边看书边抽烟的照片,晚上,一个人趴在地铺上看电视的照片。还有我蒙头大睡的照片。这张照片是我钻进被窝里时,顺手按下的自动快门拍的,洗出来后,效果还相当不错。

我把这些照片寄给了云南的一个朋友,他在昆明的一家报社工作,我估计他应该能设法把我的照片转给方湄。

他接到我的信后,立即给我打了个电话,让我静候佳音。

当然,我也没有守株待兔。我到上海图书馆去了一趟。看了一天的云南的报纸和杂志,想从上面找到一点志愿者的消息,看能否发现方湄的蛛丝马迹,但结果却让我失望。不仅在当地的报纸上找不到方湄的一丁点信息,连志愿者的新闻也没能找到几则。倒是看了不少如何发展旅游业,以振兴云南经济的报道。有篇文章还洋洋洒洒地证明了传说中的香格里拉就是云南的丽江,希望有关方面能出面,通过新闻媒体和法律的形式将其正式确立。因为这样做可以吸引大量的国内外游客,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琴声只献陌生人(8)

我把报纸放下,不禁为自己的天真和迂腐感到可笑。在这个时代,除了钱外,有谁还会关心一个莫名其妙的志愿者呢?方湄可不是去旅游的。

因为是星期天,阅览室里的人还不少,其中大部分是中学生模样的小朋友和头发花白的老头老太,由于没有座位,他们很多人都直接坐在走廊的地板上看书,还有的则站在书架前一本本地翻阅手里的书报。我走到书架前,随手取下一本彩印的娱乐类杂志,想轻松一下,换换眼睛和脑子。可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是,居然在这上面发现了一则有关方湄的消息。我的眼睛一下瞪大了,立即把这篇文章反复读了好几遍。记者把方湄现在在云南的生活描写得活灵活现。

显然,在这位记者看来,这位歌坛红星近段时间已由绚烂归于平淡,她如今在一个非常偏僻的山村小学当老师,每天天不亮就需要起床,去接翻山越岭而来上课的孩子,中午,她还要给孩子们做饭,晚上,则一个人在煤油灯下备第二天的课。生活是单调的,日常的,可方湄却并没有厌倦。因为,她正在反思自己前一段时间的音乐,而她对这里的生活的感受越深,对自己将来的音乐走向的把握也才会更为深刻,更为本质。

文章压题的地方有一张方湄的照片,不过还是方湄在当歌星时用在磁带封面上的那张标志性的黑白照片。很有可能,这篇文章是篇二手的,记者并没有见到方湄。这也正是让我感到不舒服的地方。因为这张照片,还有这篇文章的口吻所给人的感觉,似乎方湄是为了体验生活才去的云南,而不是顺应内心的召唤才去的。

不过,如果记者真的这样写,又有谁能相信呢?

更让我不解的是,大胡子对记者说方湄之所以到云南去采风,是小粉桥公司的安排,是为了下一张唱片的创作寻找灵感。我想,这固然是大胡子无奈之下的缓兵之计,作为朋友,可以理解。但他对方湄的行动这样解释,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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