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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就是这么好笑。
甚至海鸥城的士兵,都没人把西风骑士团的威胁当一回事儿,夏洛特再怎么名震贝希摩斯公国,在自己的家乡也抖不起来威风。
没人认为夏洛特会攻击,有父亲,兄长和家人生活的海鸥城。
夏洛特好歹隔了一层穿越者的脸皮,还算是撑得住,弗瑞曼马丁却沉不住气了,他也没有回头,而且是根本不好意思回头。
这位先生一咬牙,挥舞刺剑,向夏洛特奔来。
夏洛特把崩山一指,说道:“我先下个马!”
弗瑞曼马丁就好像被这句话羞辱了,狂吼一声,速度骤然提高了一成。
夏洛特这才想起来,自己第一次见到弗瑞曼马丁,好像也说了一句类似的话。
他不是有意的,只是……
过去的事儿,他是真不愿意多想。
弗瑞曼马丁是人到中年,才在“某件事情”的刺激下,突然突破了生命的极限,成为了一名超凡,但也因为年纪的缘故,成为一阶骑士之后,就再也无望晋升了。
他虽然因为愤怒,战斗力飙升至百分之两百,但跟夏洛特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面对如此破绽百出的剑术,夏洛特只用骑士长枪一压,就把弗瑞曼马丁压翻在地。
夏洛特也没好意思出重手。
弗瑞曼马丁一翻身爬起来,仍旧挥舞刺剑狂攻,他的剑术比当初的夏洛特梅克伦差不多,也是国家学院剑术课勉强及格的水平。如今的夏洛特,经过了无数磨炼,剑术枪术都可以算是高手了,虽然仍旧不算“擅长近战”,他更擅长远距离攻击,但面对这么一个平庸的对手,他还是很游刃有余。
夏洛特手中的骑士长枪一盘一绕,又把弗瑞曼马丁挑翻在地。
两人交手了七八十招,夏洛特就把对方摔了几十个跟斗,弗瑞曼马丁虽然还想贾勇再战,奈何命运之蛇不肯赊账,累的趴在地破口大骂。
夏洛特冲着弗瑞曼马丁的士兵喊道:“还不把你们的队长扶起来吗?”
这群士兵果然稀稀落落的前,把弗瑞曼马丁扶了起来,还不住的劝说长官:“都已经过去了,您又打不过他,夏洛特可是去斯特拉斯堡念过大学,现在他是全贝希摩斯最能打的男人……”
弗瑞曼马丁狂吼道:“最能打个屁!当年被我拎着刺剑,追的满大街光屁股跑的懦夫。”
夏洛特差点想要下令,让西风骑士团的人捂耳朵,不过应该是来不及了。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想起安妮给自己准备的快手文书,决定回头就再写一本书,以为弗瑞曼西门庆马丁为主角,让这位现实里生活相对憋屈的先生在文字的海洋里好好爽一爽。
这本书一定要用愤怒的布娜娜做笔名,而且要瞒着安妮,在贝希摩斯这边出版。
弗瑞曼西门庆马丁还不知道,自己即将名传千古,震慑新旧大陆的文坛,成为法尔斯帝国的文化符号之一,痛骂了夏洛特一阵,也知道那这家伙无可奈何,对方如今实力比自己强,还带了一支数千人的骑士团,只能骂骂咧咧的在手下士兵的搀扶下,回去了海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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